少也是一支超过两万人的大军,这个这个判断是真的的话,血杖只能祈祷奇迹发生,他的军队才有可能从这座丘陵之中逃出生天。
它心中此刻其实已经有了一种明悟,面前这支大军,很可能是来自于维埃罗或者兰托尼兰的。
但接下来战场上发生的一切,却让所有人都呆若木鸡。
骑士们的冲锋正在进行着,山坡上的草甸上有若一浪浅蓝se的波浪,这波浪正一往无前。
普朗歇这辈子最为光荣的时刻,大约就是现下这一刻,他骑在马上,高举着盾牌,手持长枪,虽然一路跑得踉踉跄跄,马术几乎不堪入目,但不管怎么说,都是他在引导着大军发起冲击。千军万马跟在他身后,他就好像是那支锐利长矛的矛尖,这一刻,他才终于明白骑士们所谓的荣耀是怎么一回事儿,这就是荣耀,他忍不住大喊大叫,好像单凭嗓门就可以叫前面这些‘尸巫’缴械投降似的。
他觉得自己这一刻风光极了,而且肯定进了那些大人物的眼界里,他是第一个发起攻击的骑士,并且马上就要为维埃罗带来光辉的胜利了,这一次他肯定要成为大公身边的重臣了。当然,普朗歇做梦也想不到,这会儿维埃罗大公身边那位真正的重臣,维埃罗大军的最高指挥官,如果有可能的话,一定会把他大卸八块。
不过普朗歇毫不知情,还沉浸在骑士的浪漫之中,他忽然感到自己这一辈子前半生都白活了,眼下这一刻,才是他真正想要的生活。
就为了这一刻,就是马上就死了,他觉得也值了。
但或许是玛莎冥冥之中感受到了他的这种愿望,并且乐意在后面推他一把,让他实现自己人生的终极目标。总而言之,在普朗歇老爷眼中那些战斗力低下,砧板上的鱼肉的尸巫,它们理应当根本不会做出任何抵抗,只等他杀入它们之中,这些该死的骨头架子就会像是土鸡瓦狗一样灰飞烟灭,如果是人类的军队,这会儿说不定已经吓得惊慌失措、屁股尿流了。
但与普朗歇想象中不同,那些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