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在战争之前,就想着撤退,虽说是不太吉利,不过,战场环境复杂,胜败瞬息万变,所以,在没有百分百必胜的把握之下,留有后路对军人而言,极为重要。
拉卡西亚的军队破天荒的攻破了泰乌尔河堡,这是三百年来的第一次,也大大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这个被盛誉为天下第一要塞的河堡,在不到几个时辰的进攻下,居然就已经沦陷了。
拉卡西亚军过河之后,立刻组织了一个骑兵团,对附近的兵营发动了突袭,一战之下,野兔子乡的士兵几乎全灭,没有一人漏网。
清晨,拉卡西亚的战士在打扫战场,而在大本营里,一位年轻英俊,身穿着银白色铠甲,披着红色披风的贵族男子,正在认真的研究着沙盘上的战场态势。
这是一场不宣而战的突袭战,虽然会冒许多风险,但是,为了为自己的国家获取更多的利益,也在所不惜。
而突袭战的第一要诀就是速度要快,在敌人还没来得及防御的时候,就要迅速将之各个击破,所以,这次突击作战的部队,是骑兵为主。
“野兔子乡是下里巴省的桥头堡,也是重兵防御的地方,在山口附近的兵营,总共驻扎有大约两千人的部队,如果想要穿越山口,就需要把这两千人的部队全部吃掉,否则,敌人就会赢得喘息之机,敌人的援军会从四面八方不断涌来,我们的作战计划就会全部泡汤。
我不会把所有的筹码都压在阿拉山口,哈尔克,你带领五百步兵去进攻阿拉山口,雷恩、利亚德,你们分别带领两千骑兵,从阿拉山口两侧迂回穿插到敌人腹地,切断敌人粮道,阻击敌人援军,给敌人制造混乱。
迪尔哈特,你带领两千步兵守卫桥头堡,其他的人,跟随我,最为后队,一起进军阿拉山口。”银甲男子虽然看上去很年轻,但是,在指挥作战上,却颇有谋略,指挥若定。
“是!~”拉卡西亚的指挥官,在接到命令之后,立刻表示服从。
会议结束之后,一个卫士走进了帐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