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过敏了。”
梅菲斯沉吟不语。
“不过说到相貌,他们俩还挺像的,”琼恩开玩笑,“不会有什么血缘关系吧。”
“辛巴城一直有私下传言,说伊森其实是唐琦拉的儿子,”梅菲斯随口回答,“据说唐琦拉和城主夫人青梅竹马,曾经是一对恋人,后来因为家庭原因分开。唐琦拉又一直没结婚,因为他的身份,还经常能出入宫廷,所以......”她耸耸肩,“反正都是谣传,没什么凭据。”
所以唐琦拉是给城主戴了绿帽子?这个八卦挺有趣的,不过琼恩也不怎么关心,他注意到少女眉宇之间,仍是隐含忧色,仿佛在担心着什么。
“究竟怎么了?”他问。
“我总觉得我见过他。”
“你是见过啊,以前在辛巴城时不就见过吗。”
“不,我是说在那之前。”
“嗯?”
“我和唐琦拉认识是六年前,辛巴城。当时伊森不小心掉进河里,是我和凛恰好路过,帮忙救起来,第二天伊森上门道谢,唐琦拉是一起来的,”梅菲斯说,“这应该是我们第一次见面,但我总觉得在此之前,在什么地方,我曾经见过他似的。”
“那或许是你很小的时候见过?”
梅菲斯的记忆力很好,说她过目不忘绝不是形容,而是事实陈述。一个人她见过或者没见过,按道理是不会混淆的,除非她当时实在太小。
“两岁之后的事情,我听过的东西,我见过的人,全都历历在目,记得一清二楚,绝不会有任何混淆和遗忘。两岁之前的记忆,我就不是很清晰了,有时候能突然回忆起一些零星片段,但都比较模糊,而且究竟是真的记忆,还是我自己的臆想,我也不能确定。”
“那些零星片段里有他吗?”
梅菲斯摇摇头。
“分析一下,”琼恩说,“我们先假设你的确见过他,那么,就应该是在你两岁之前的事情。”
“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