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取而代之。”
“……真是个好主意。”
巫师之神阿祖斯原本是一位凡人,于千年前被魔法nv神擢升为从神,并成为她的丈夫,换句话说,也即是萨玛斯特的头号情敌。萨玛斯特后来堕入黑暗,也是阿祖斯出面,代替nv神褫夺了他的选民身份,收回银火。从这点来说,萨玛斯特想干掉阿祖斯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琼恩无法理解,他为什么认为这样就可以“再续前缘”。难不成萨玛斯特觉得他把阿祖斯干掉,魔法nv神会很高兴?
“对,他就是这样认为的,”吸血鬼说,“萨玛斯特深信:魔法nv神并不爱阿祖斯,他们之间的婚姻是错误的,神迫切地需要一个英雄来拯救,而他当仁不让。”
他这种见鬼的自信到底是从哪里来的?
“因为魔法nv神是爱他的,并且只爱他一个人。由这个前提开始往下推论,自然一切顺理成章。”
请问这个前提又是怎么证明的?
“在这个世界上,有些事情是不证自明的,就像一加一等于二。”
“……那之前nv神对他所作的一切算什么?”
“自然是情人间的考验。不经历磨难,哪里有真情呢。”
“剥夺他的选民身份,收回银火,让他差点挂掉,这也是考验吗?”
“那是阿祖斯做的,一定不是nv神的本意。”
“…….”
好吧,萨玛斯特是个jing神病人,这点琼恩早就知道,既然如此,用正常人的思维逻辑来衡量他原本就是个错误。那么就先暂且假定他的逻辑成立,杀其夫,夺其妻,这种做法虽然霸道,倒也算符合萨玛斯特的大魔王身份。但这里面还是有个很关键的问题:今日的魔法nv神,已经不是萨玛斯特在几百年前所认识的那位魔法nv神了吧。
十六年前的“动dàng年代”,诸神以圣者形态在凡间游历,有多名神明被摧毁,魔法nv神密斯拉就是其中之一,她在返回神国时被守卫之神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