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没搞懂,你为什么会去参加这种比赛啊。”
选美比赛这种事情,是好是坏琼恩不想评价,至少这个世界上还没有三点式比基尼。女孩子们上台时衣服穿得都还算多。但不管怎么说,琼恩可以肯定梅菲斯是绝不会喜欢这种事情的,她不会喜欢这样走到台上,搔首弄姿,将自己的美丽刻意展现给大家看。很多女孩子会喜欢,她们喜欢被关注,被赞赏,被喜爱;凛也会喜欢,因为她觉得很热闹,很有趣。很好玩——但梅菲斯是肯定没兴趣的。什么星之花的头衔,对于她而言,没有半点真义吧。
不仅仅梅菲斯,还有以前连得四届冠军的歌曦雅,琼恩虽然和她只打过两个照面,打过一架,没有什么深交。但从气质上来判断,也实在不像是会热衷于这种选美比赛的女子。这其中一定有某种缘故才对。
“我是不喜欢。不过这是教会交派下来的任务,”梅菲斯皱皱眉头,有些意兴阑珊地回答,“教会希望藉此增强号召力,大主教也是这个意思。”
原来如此。类似于公安部门找个漂亮女警花做形象代言人的意思,确实是个不错的方式。以前是歌曦雅,后来在上一届星之花的开幕前夕,歌曦雅突然离去,教会一时间措手不及,于是只好由梅菲斯来接替这个工作。既然是工作,那就无所谓喜欢不喜欢。反正都得做。其实严格说起来,梅菲斯并不是很适合这种选美比赛,她太缺乏那种表现欲望,好在自身素质足够优秀,哪怕什么都不做,单纯往台上一站,也就足够艳压群芳,问鼎冠军了。
不过上一届是上一届,这一届只怕就没那么容易。别的不说,她能不能胜过凛就是个问题,论容貌都是绝色,论气质各有千秋,论身材凛可就稳稳胜出了。
而且听梅菲斯说过,凛多才多艺,能歌善舞,相比较而言,梅菲斯似乎只会拔剑砍人……
对了,还有今天看到的那位盲女,虽然似乎比不上梅菲斯和凛艳光照人,但却自有一种说不出的神秘气质,让琼恩对她格外关注,觉得应该也是最后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