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苟延残喘到了五十岁,成为魔法女神的选民,才暂时摆脱了死亡的威胁——虽然到最后还是死了。琼恩所学已经是经过阴魂城改良过的版本,效力较弱,副作用也相对较小,据萨马斯特估计能够活到四十岁。死亡固然令人恐惧,但若不是迫在眉睫,琼恩倒也不那么放在心上,他如今才十六岁,四十岁死,或者五十岁死,或者七十岁八十岁死,感觉也差不多,反正都是“还早着呢”。就像当年在学校里读书时,距离期末考试还有三个月,或者还有一个月,大家都不在意,只有等到明天就要上考场了才会紧张着忙。
或者说,事已至此,就算是着急也没有用了,慢慢再想办法便是。
自己的性命可以不在乎,不等于情人的生死可以不看重。解决梅菲斯体内隐患的方法,琼恩并不是今天才刚刚推断出来,在下层界的这几个月也不是白待的,整天除了杀人,就是琢磨这件事。但因为“深度暗示”这种巨大的副作用,令他一直犹豫不决,不敢提起。
“那现在为什么又告诉我呢?”梅菲斯问。
“凛提醒了我,”琼恩说,“那天凛无意间说起你害怕婴儿,我才下定了决心。”
“现在你就不担心我会早早死去吗?”
“人生百年,匆匆而过,所求者也不过是顺心适意,坦然不悔。邪神的阴影,童年的噩梦,黑暗的诅咒——背负着这些,你永远永远都没办法真正打心底快乐起来。活得越久,越是折磨,又有什么意思。”
琼恩轻轻握住少女的手,“我爱你,担心你,不希望你受到半点伤害,所以我一直不敢把这件事告诉你。但是我在心里问:我喜欢的那个女孩子,我爱着的艾弥薇,她是愿意维持现状,继续现在的生活,小心翼翼战战兢兢地度过漫长的一辈子;还是希望我帮她从童年的噩梦中真正走出,快快乐乐高高兴兴地享受每一天,哪怕因此放弃一半的寿命呢?然后我发现:如果让艾弥薇来做决定的话,她一定会想都不想就选择后者,半点都不犹豫……那么,我又在犹豫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