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我们现在已经可以为你收尸了。”
“这个,大概我人品好吧,”琼恩打着哈哈,一边心底冒冷气,“人品好就是无敌的呀。”
欣布也没多问,反正萨马斯特是个疯子,疯子不管做出什么都不出奇,因为他不讲道理,说不定只是今天心情好,看着琼恩比较顺眼就高抬贵手了。
“可是他就算以前是那副样子,现在却已经是巫妖了啊,”琼恩趁机转移话题,“变成巫妖就算性格不会变,身体上的毛病总不会还留着吧。”
“所以说他是个疯子啊,”欣布理所当然地说,“其实后来他成为选民,得到银火之后,身体地很多疾病就已经痊愈了。他早就已经不哮喘不咳嗽手臂不颤抖了,但他习惯了,他习惯了他那副样子,自己都改不过来,总以为还是以前,所以照样咳嗽个不停,照样喘不过气,照样其实压根就是他自己心理作用。”
“那他后来被剥夺选民身分,银火收回之后呢?”
“银火是会改造选民的体质的,就算被收回去,已经变得强壮地身体不会又突然衰弱下来。但还是那句话,他自己心理作用,总是觉得自己活在过去,永远走不出记忆。所以即使变成巫妖了,照样还是这副德行。”
琼恩耸耸肩,不再询问,他突然发现了一件事情:自己也算认识不少一流的大巫师了,除了阴魂城那几位王子似乎还比较正常之外,其他个个都是心理变态,不是脑子有毛病就是精神有缺陷,不是有恶习就是有怪癖,总之都不是正常人——或者说。正常人只怕也都练不到这种程度。
唔,看来以后很有必要加强自己地心理素质训练了,魔法造诣可以提升,人可千万不能变态啊。如果弄成奥沃那种样子,就算你是天下第一大巫师,活着又有什么意思。
这个问题暂且不考虑,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怎么对付萨马斯特。
欣布和葵露其实也没什么别的看法。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你要战,那便战就是。据欣布说,萨马斯特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