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你必须要拿到我的真名吧,”莎珞克又说,“然后呢?你是个巫师,你有我的真名,你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差遣我、指使我、命令我——你觉得我很乐意接受这样的处境?虽然我现在胸部是比以前更大了点。但智力似乎并没有下降呢。”
琼恩继续闭着嘴。
“最后一点,就算你遵守约定,就算你不用真名来要挟我,对我而言也没有什么意义。”
“为什么?”
“因为格拉兹特同样也有我的真名,你可以把我召唤到物质界,他也同样可以再把我召回深渊,”莎珞克说,“规则只会被更高的规则所改变。灵魂契约就是最高地规则。”
“你的口气真不像是个恶魔,”梅菲斯在旁边评价,“倒像是个魔鬼。”
魅魔嫣然笑了笑。“跟格拉兹特学的,”她说,“别忘了那家伙的外号。”
“我可以代替他和你签这份契约吗?”梅菲斯问。
“你没有真名,”莎珞克回答,“而且我也绝不希望和一位圣武士签灵魂契约。”
梅菲斯默然。莎珞克所说是事实。如果签订灵魂契约(她指的显然是真名契约),就意味着签约双方从此紧紧绑在一起,这是自由意志达成的合意。再也不能改变,也不可能被以后的契约所修正或废止。这种代价,并不是人人都愿意承受的,但此时此刻,也唯有琼恩能作为签约者。
真名契约被发明出来,原本地用意就是让巫师获得可靠的邪魔助手。如果琼恩和莎珞克签约成功,那么只要琼恩在物质界,莎珞克自然就可以自由前往他身边,连通常的仪式血祭都不需要,也不再会被其他存在所召唤控制,因为真名契约本身就是最高规则,在它的领域之内凌驾于一切规则之上。而且真名契约造就的是“助手”而不是“奴隶”,地位相对平等,拥有更多的自由,加上“生命绑定”的铁律限制,彼此之间也必须保持相应的尊重。
从莎珞克地角度来说,她已经变成了魅魔,但却依旧保有人类的记忆和灵魂,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