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城派遣来的援军首领,要了解一下有关蜥蜴人的情况——主要是要了解蜴人牧师的资料。因为在昨日的战斗中,梅菲斯是唯一正面和那个蜥蜴人牧师交过手的人,在场很多人都看见了,于是自然就找到她头上。
梅菲斯急着赶路,本不想多耽搁,但这两个民兵缠人得很,最后还是去了一趟。一番折腾之后,已经快到上午十点,该上路的商队都已经出发了,却从哪里搭车去。
“那就只能骑马了,”梅菲斯说,镇上也有马贩子,买上两匹马不是问题,“反正赶时间,骑马最快。”
“但我不会骑马。”琼恩提出抗议。
“学,”梅菲斯说,“我教你。”
话说得是很干脆利落,然而实际操作起来就完全两码事。琼恩的运动神经并不发达,这点从他当年跟田伯光学武功不成就可以看得出来,所以骑马这种高难度的运动,对他来说也就未免艰难了点。虽然有梅菲斯这个优秀的老师指导,勉勉强强算是没从马上摔下,但一天下来,还是全身骨骼都像散了架似的,大腿内侧磨得火辣辣的疼。
当晚抵达西康布镇,找了家酒店,琼恩往床上一趟,便再也不愿意起身了。“不行了,”他报怨着,“太累了,我们明天还是改坐马车吧。”
“不行,”梅菲斯断然否决掉他的提议,“这小镇上哪里雇马车,再说我们现在要赶时间。别忘了,我们现在说不定已经是通缉犯了,博得之门的追兵或许就在路上呢。”
好吧,这个理由琼恩无法反驳,而且他现在也没这个力气。“那我先睡了,”他扯过枕头,“对了,你还没告诉我原因呢。”
“什么原因?”
“你昨晚答应的啊,你不愿意让我…那个的原因。”
“唔,那个啊,”梅菲斯甜甜地笑着,脱下银甲,上床跪在琼恩身旁,双手托着腮,俯视着他。她的衬衫第一粒纽扣是解开的,有意无意地露出胸口雪白的肌肤,引诱着琼恩的目光往里看,“我是答应了,但我很好奇一件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