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犹豫地回答,“只要你能有拉沃克那样的造诣,就算是神祇也奈何你不得。如果你厌恶骷髅躯体,那么,琼恩,告诉我,一个永久变形术很难吗?”
很难,但对巫妖来说,尤其是对于拉沃克这种程度的巫妖来说,就容易得不值一提。
“用变形术,你可以变成任何你想要的模样,”梅菲斯继续说,“你不需要像神祇一样,耗费巨大的力量,才能创造短暂存在的物质形体。那么,琼恩,告诉我,你为什么偏偏舍弃巫妖这条容易得多的路线,却冀望于成为神祇这种得不偿失的事情呢?”
“或者,你是喜欢能被千万人所信仰崇拜的感觉?”梅菲斯脸上嘲讽的笑意越来越重,“没看出来呢,琼恩,你还有这样了不起的雄心壮志。”
琼恩微微笑了笑,他其实倒没这种念头。身居高位,执掌大权,万众景仰朝拜,这感觉虽然似乎不错,但对琼恩来说也谈不上太多的吸引力。在“权力”的欲望上,他素来淡漠得很,如果要选择的话,他宁愿能多遇见几个漂亮美女。
“或许吧,”他温和地说,“听你这么说,好像神祇确实也没什么好的。不过话也不能这么说,对于你而言。成为神祗是轻而易举地事情,所以你可以看得很轻;但我想,对于这个世界上的绝大多数人而言,能成为神祇,还是会让他们欣喜若狂吧。虽然我不知道,但我相信神祗应该还是有些寻常所不能企及的优势吧。”
“是么?”梅菲斯反问,“你说不出什么道理,仅仅就凭感觉。空洞地说什么相信,琼恩,难道你不觉得这很可笑吗?完全不符合一个巫师应有的素质吧。”
琼恩微微笑着站起身来,走到梅菲斯身旁,伸手托着她的下巴,俯视着她。“别这么说话。艾弥薇,”他低声说,“很不讨人喜欢的。”
“唔?”
“我承认,你比我力量强大,比我见多识广,比我经验丰富,甚至很多时候比我聪明,”琼恩说,“你是神子,只要愿意就是神。而我只是个普通的凡人;你是圣武士,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