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一个是以豪富著称的沃金高阶牧师,按道理说身上肯定带了不少宝贝,说不定有几件有用地魔法物品。但见欧凯已经头也不回地越走越远,琼恩也无暇再耽搁,匆匆忙忙跟了上去。
“算了,反正牧师身上的东西,我一个巫师也未必能用。”琼恩自我安慰着,加快脚步。
欧凯脚步矫健,在这山路上行走如飞,琼恩虽然年轻力壮,但怀里抱着梅菲斯,居然渐渐跟不上了。他犹豫了一下,索性又给自己施了个“脚底抹油”,发足狂奔,又追了上来。
脚底抹油是个很形象地名称,这个法术的作用很简单,就是让巫师暂时步行速度加快一倍左右。看上去似乎也不算什么,但对于巫师来说,战斗时被人近身是最忌讳的事情,距离就意味着安全,这个法术能让巫师和敌人快速拉开距离,自然就有了很高的实用价值。
但单纯用脚底抹油来赶路的,这可实在是少之又少。巫师的魔法全都要提前准备,用完了就是没了,需要再花上八九个小时来重新准备。哪会有变态舍得这么奢侈浪费,就单纯为了走路快一点,使用这种在战斗中可能保住自己性命的法术。
但对琼恩来说,他却是个货真价实的变态。别地巫师一般而言一天准备一次法术,而他却完全能准备两三次,因为所需要的时间短。所以对他来说,法术也就不算格外珍贵了。何况此次是要去面对拉沃克,如果对方想杀自己,准备再多法术也没用,只能老老实实等死。
说也奇怪,原本预计需要半天的路程,居然不知不觉间就已经走过。在夕阳尚未落山前,琼恩就已经跟着欧凯走到了巫师之墓的城墙前,一共还没花三个小时,这让他略略有些诧异,但也懒得多管。
两人直接从城门进入,这个欧凯就算不是拉沃克本人,至少也和老巫妖有非常深的渊源,他大摇大摆地走进来,一路上居然没有半个人阻拦,什么巫妖、吸血鬼、僵尸、骷髅之类,半个影子都没看到,整座巫师之墓里空寂寥廓,仿佛死城……呃,本来也就是死人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