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这一步,原本计划中地五人队伍已经折损其三,继续前进其实只可能是死路一条。如果就此退走,倒未必不能,只是梅菲斯又不甘心。如今既然有这么个奇怪家伙出来,自告奋勇要当引荐人,那么冒险一试。也未尝不可。
话虽如此,琼恩终究还是隐隐佩服她的勇气。倘若是琼恩自己单身在此。他大概也会像梅菲斯一样,请欧凯带路引见。但这是因为他身负使命,不得不如此,而且他到底是阴魂城的使者,又都算是耐瑟遗民,只要小心谨慎些,拉沃克也未必会当真翻脸。梅菲斯就不同了,她其实此时已经完全可以一走了之,而且她是提尔的圣武士。和巫妖这种亡灵虽然不算是天生的死对头,也差不到哪里去。她居然也敢去闯一闯这龙潭虎穴。实在是已经把生死置之度外了。
不对,不是把生死置之度外,是她压根就没把自己的命怎么放在心上。
琼恩和梅菲斯认识这么久,也算对她有所了解。她聪明、冷静、理智,总是能清楚地权衡利弊,但她做出来地决策,往往会出人意料。这倒并非是说因为她太聪明,所以决策英明无比,远超常人所想,而是因为她思考问题的方式不太一样。
常人思考问题,分析利弊,永远是把自己的性命摆在第一位,这是最要紧的头等大事。先确定这一点,再考虑其他。但梅菲斯不同,在她的权衡计算体系里,自己的性命压根不是最有分量的东西,甚至不是“较有分量”的东西“之一”。这导致在很多时候,明明她和琼恩都基于同样的前提,掌握同样的信息,进行同样清楚地权衡,却得出不同的结论。
不知道这应该算是视生死若等闲,还是对自己太有自信。
琼恩在心里苦笑,他知道自己只怕是一辈子也别想真正理解这种奇怪地心态——或许能明白,但不可能理解,这就像你能清楚地明白一些格言警句的意思,但不真正经过些事情,就永远不会真正地懂。琼恩知道自己永远也不会成为梅菲斯,所以他永远也不会真正理解梅菲斯地想法,正如当日在烛堡所说,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