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沙漠,果然一帆风顺。琼恩和梅菲斯骑着骆驼沿着商道行走,半夜时分,他们已经看见了一个小镇。不大,稀稀落落大约百余户人家,但因为是位于来往要道上,旅游业倒是很发达,开了好几家旅店。
在沙漠里折腾这么久,最后还出了这种事情,两人都很疲倦了,开了房间各自洗澡休息。琼恩原本想抱着美人共眠,正好也省下一间房间的钱,但看看梅菲斯的神色,想想还是算了。世界上的事情讲究循序渐进,不要急于求成。
隐隐约约地,他明白一点。在面对人面狮的时候,梅菲斯出尔反尔,那是因为对方以人质相要挟,乃是恶意逼迫,所以她也压根没打算傻傻地死守什么承诺,否则就是笨蛋了;但和琼恩之间,则是公平交易,彼此情愿,谈不上乘人之危或者落井下石,琼恩冒着性命风险帮她取回了黎明之石,她允诺把自己给琼恩,这就不能再矢口反悔,否则等若无赖了。
梅菲斯是个圣武士。圣武士不是笨蛋,但圣武士同样也不会是无赖。
想明白这一点,让他稍稍放下心来,至少不必担心什么时候她突然翻脸,给自己来一剑了。但紧接着,琼恩又意识到另外一个问题:如果自己的这种猜测属实,那么也就意味着,梅菲斯和自己在一起,不过是遵守协议,谈不上什么心甘情愿。
人的愿望总是得寸进尺的,若在半个月前,琼恩大概只期望能一亲芳泽便心满意足;如今既然已经到手,或者说快要到手,就不免想连人带心一起都得了。
只是,世界上有这么好的事情总会落到自己头上么。
不再考虑这些,他招来一只隐形仆役,在自己床边警戒,然后沉沉睡去。很久没有享受过被褥的柔软了,这段时间在沙漠里,每晚只能钻睡袋,又冷又不舒服。幸好这种日子是已经过去了,明天起床雇辆马车,或者搭个商队,顺着大路直奔博得之门,早早找到那个叫拉沃克的老家伙完事。
唯一有点头疼的,是回来的话还得经过沙漠。好在老族长的羊皮地图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