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恩喜欢聪明的女孩子,因为他自己不够聪明。
但也不能太聪明,原因还是他自己不够聪明。
好吧,绕来绕去,其实意思就是说,琼恩现在喜欢这个叫芙蕾狄的女孩子了。
第三天下午六点钟,他调配好了宁神药水,将浅绿色的液体小心装进透明的水晶瓶子里,放进巫师长袍的内侧口袋。
按照上次芙蕾狄指示的地点,琼恩找到了她的宿舍。门是关着的,他扣指敲了敲。
一个悦耳动听,然而没有任何感情的声音响起:“莫尼卡小姐学习时间,不接待任何来访客人——如果你的名字恰好是琼恩-兰尼斯特,那么例外,请推门。”
琼恩伸手轻推,门无声无息地开了。
走进来,她正穿着白色的宽松睡衣坐在书桌前,凝神抄录一张卷轴。这工作对于三年级的学生来说并不难,但需要一直保持专心,中间不能间断,否则前功尽弃。琼恩不再说话,自己找张椅子坐下,看着她聚精会神地用鹅毛笔蘸着墨水在羊皮纸上刷刷书写。
一个又一个闪烁着红光的字符被她写入羊皮纸中,随即黯淡消失,只留下淡淡的墨痕。她的额头沁出细小的汗珠,显然抄录工作已经到了最关键的时刻,琼恩默不作声地观察着,也是打算借此对她的能力做个评估。
抄录魔法卷轴虽然只是种基本功——但基本功正能显示一个人的水准。
她写下了最后一个字符。
刺眼的红光从笔尖弥漫开来,整张羊皮纸仿佛被浸透在血水中一般。然后红光慢慢黯淡下去,羊皮纸恢复了原本的浅黄色,只是隐隐多了些银白的光泽。
完美无缺,琼恩在心里评价。芙蕾狄的基本功非常扎实,抄录卷轴过程中没有犯任何常见的和不常见的错误,在这五年级学生中都未必有多少人能做到。
这可并非仅仅是用“细心”或者“谨慎”就能简单概括的,这同样是种难得的巫师天赋。
她父亲当时选择让她进入巫师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