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变,随手从马背上解下一个,重新握在手中,
这已经不是碎在他手中的第一根长矛了,准确的说,仅仅本次冲锋,这就已经是第三根了。
普通精铁打造的长矛在他的蛮横的巨力之下固然无坚不摧,但是材质本身还是难以承受住过于庞大冲撞,经常性的崩碎,每次战斗都要准备好几根,
所以一般情况下,林恩更喜欢用战锤,皮实耐用,又合他的胃口,只是冲阵的时候不如长矛杀伤范围大,
林恩刚刚换过长矛没冲出几步,眼前骤然一轻,已经没有了敌人……
凿穿了!
可是队列仍然不能停下,重骑兵冲锋,阵型紧密,无乱是加速还是减速都需要长长的距离缓慢进行,
战马不停,继续朝前狂奔,直到跑出一箭之地后,才慢慢减速,回头一看。
多恩的数千骑兵被自己第一旗团一个冲锋击溃,再加上第二旗团在两侧不住的杀伤之下,只剩下不足三百骑的数量向远处奔逃,
“戈斯!追上去!”林恩一把扯下头盔,高声呼喊道。
号角响起,
戈斯带领第二旗团转了个弯,掉头追杀上去,
林恩则带领重骑兵,重新集结队形,缓步追了上去,心情愉悦,
没想到刚刚过河,就一战打掉了两河半岛一小半的兵力,实在是意外的大胜,
根据事先的情报,
如果把多恩的全部兵力分成三份,两河半岛必定能占一份,三个城市加起来,兵力一万还多!
也从侧面反应了这里对于多恩有多重要!
现在被林恩半路打掉四千精锐,原本还在劣势的兵力,一战之后直接占据了优势。
再集中兵力打下维尔城,两河半岛内多恩将没有可用之兵!
当天傍晚,林恩来到了维尔城之下,
戈斯追到这里的时候,曼伍笛伯爵已经进了城,可见多恩的轻骑兵跑起来确实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