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的手表,脑子里回想起一天前:
他开着自己那辆二手雪佛兰,行驶在whilshire大道上,路过了比佛利山庄,又和往常一样,他求见的客户再次拒绝了他。
毕竟他只是一个年龄不小却只做过汽车销售、保险销售和股票销售的三十多岁才刚刚学习做经纪人的大龄loser,一个只配在‘收发室’埋头工作的菜鸟。
每天都要打扮成精英模样,西装革履。
然后——
一大早,穿越整个大农村,将一份已经签好的合同送到某个昨晚狂欢派对才睡醒的明星手里,告诉他,某个单子已经成交。
回来的时候,可能还需要绕到唐人街给公司的资深经纪人打包他最爱的左宗棠鸡,在外卖未凉之前送回给他。
或许还要用自己那不太充裕的‘富兰克林’帮黛西小姐买一束花放在她的办公桌上,以求她可以在有新的‘活计’的时候能够第一个想到自己。
约翰·布德罗花了8周时间,把公司那个篮球场那么大的档案室里的资料全部阅读完,却觉得并没有任何收获。
然后——
他每日都外出去寻找客户。
一天前,他在报纸上看到了“johnwoo”,第一时间去见了自己的顶头上司。
这是一个并没有经纪人的导演!
昨天……准备切肉炒肉酱吃炸酱面……然后切伤了两个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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