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铜色调的画面内,高仓健穿着一双棕色皮鞋,慢慢从案发现场朝着外边走去,景深之处,传来同事的潦草敷衍的对话。
地板咯吱咯吱的响,右上角挂着一盏日式的小吊灯。人物身上的光线很暗,镜头有意无意把前面一个小冰箱给突出来。
“女房东说他们并不是夫妻,但是自1989年5月,他们一直住在这里。”
毛发浓密的林雪叉着腰站在门框中,像极了一个‘囚’,嗡着嗓子,粗声道:“男的是沙田那边一家叫壹零贰肆火车头电影厂的拷贝工人,女的在红隧做收费员上夜班。要我说,这个工作谁坐久了都会疯,我和你打赌,她的律师一定会拿这个理由帮她申请精神鉴定,你赌多少?”
高仓健扮演的老麦克心不在焉的点头回应,目光却被冰箱上贴着的几张水彩画和填色本给吸引。
镜头对准了飘起的彩笔画,可以看出,颜色涂的不怎么样,小家伙还不确定能把颜色涂在线条以内。
他弯下腰,掏出花镜戴在鼻梁上。
“孩子看到了嚒?”
“沃特??”
“小孩子。”他直直的盯着冰箱上贴着的彩笔画,重复问。
“这特么算什么问题??”
毛发浓密的林雪好似被激怒了,来回渡步,敞着怀,露出腰间明晃晃的‘点三八’手枪,他背后,一扇彩色玻璃,透着光——上边爆满了一滩血。
他愤怒的挥着手骂:“我告诉你,老麦克!我他么受够你了!你终于要走了,我简直快乐的想要去钵兰街喝上一杯,你要知道,这么想的可不止我一个人!”
咄咄逼人扯着脖子继续怒骂:“小孩看到了吗?老特么问这种问题,谁特么在乎一个他看没看见?检方可不会让一个小孩子去指征他那该死的妈杀了人!”
说着,指了指屋里倒在血泊中的男尸,“这个扑街死了,就是那个白痴女人杀得!就这么简单!其他的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