腕,露出皮笑肉不笑的脸色。
如今,他还不是臭名昭著的“地产神童”,身家别说10亿,甚至还不如吴孝祖。影响力就更不用提了,他大佬刘鸾雄现在都才开始冒头,在商界还是小字辈。
如果不是后来接连在股市上演几次经典阻击战,然后找几个明星,刘鸾雄的名气也不会那么大。
“祖哥,这款表,你喜不喜欢?”
王祖苋献宝似的拿过一款白色黄金材质,黑色金属外圈,浅色表盘,镶嵌宝石钟点标记,黑色皮质的手表递给吴孝祖,“虽然我很喜欢金色,但金劳感觉太张扬,感觉带了一块金砖在手腕上,恨不得告诉所有人——钱全买表了,换金牙的钱都搭进去了…
吃饭、逛街各种事情,金表永远会出现在最恰当的时间,让你明白他有一块金表……太恶俗!倒是这块劳力士迪通拿我感觉很适合你。”
罗朝辉瞬间脸黑。
“你知道我最喜欢哪一款吗?——你这一款!”吴孝祖土味情怀直接开撩,弄的王仙仙咧到耳根,笑的美滋滋。
“讨厌~(づ ̄3 ̄)づ╭~mua~”王仙仙美的冒泡,顺势给吴孝祖戴在手腕上。
“好眼光。”
吴孝祖笑着看了看,切合地赞扬一句,最起码王祖苋的时尚敏感度和审美确实很强。
大金表——
这类型,在内地土豪未爆发之前,港岛古惑仔与纽约说唱歌手绝对是最大消费人群。吴孝祖之前那块金表都扔在抽屉里放尘土。
没办法,金灿灿太刺眼,太阳一晃,可能会摊上事故——晃瞎对面人的眼睛。
“金劳…太豪,我不太适合。”
吴孝祖下意识躲了躲罗朝辉手腕上的山鸡同款,一是刺眼,二是怕飞起来甩到自己眼睛,“罗先生倒是气势很相符。”
“……”
罗朝辉嘴角抽搐一下,鞋拔子脸仿佛化身为朱潜龙。
“金表也是图个吉利——最近股市很疯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