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的诱惑,令陈锋当即成了这间兽场的客人。
这所店铺表面是粮铺,可其中却别有洞天,进入一间小房后,喧闹的人声和慘啸的咆哮传到了陈锋的耳朵中。
血浆。
浓稠的血浆味。
这里是斗兽场无疑,一群人围在一架铁笼子面前,尽情嘶吼,在其中,两只比特犬抱在一起忘情撕咬,鲜血、内脏、以及场内随意丢弃的垃圾让这里看上去极为具有冲击力。
与此同时,一名光头,双臂分别纹有猛虎图案的中年人来到了陈锋的面前。
他正是这里的老板。
马仔的汇报让他有些诧异,狗这东西,在每个人的心中都占据了不同的意义,对于一些人来说,它们是美食、是工具,而对于另外一群人来说,却是朋友和伙伴。
在以往,也有不少人来这里挑选心仪的斗犬,那些斗犬是幸运的,被买主挑走,不需要再承受死亡的威胁。
价钱从几千到几万也是比比皆是,可令纹身男没有料到的是,像眼前这名不按常理出牌的人,他却是前所未见。
这是一名年轻人,身高在一米七五左右,皮肤白皙,身上的肌肉也并不明显,相比一些涉足灰色产业的纨绔,他更像是一名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按理说,像这种雏鸟,见到这种场面多数是惊慌和恐惧,而这名青年的身上却有种无法言表的淡定,尤其是那两颗眸子,更是如泉水一般,幽深、冷冽。
古怪的家伙。
纹身男撇了撇嘴,给陈锋贴上了一个标签。
“我要买狗。”这是陈锋说的第二句话,他将手中的钱丢给纹身男,随即便错过对方的身上,朝边上的斗犬看去。
时间不多了。
他必须尽快找到了“地狱犬”的身影。
斗犬不具备防具,在这种杀戮中没有绝对的王者,就算赢得比赛,获胜的一方也会落下惨绝的伤势,彻底失去再次战斗的能力。
说的更简单一点,这是一种类似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