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出了公园,天很热,却没有风。
费霓伸手要褪镯子,被方穆扬握住了手。
费霓甩脱他,他不以为意,只是笑。
“按理说我应该拿镯子向你求婚,你答应了就戴上。但现在你已经决定了,我再征求你的允许就显得累赘,所以就做主直接给你带了。”
“咱们的结婚和别人又不一样。”
“可你父母觉得是一样的。上次我去你家,他们就不太欢迎我,这次我跟你结婚,再什么都表示,他们得多反感我,多担心你,你为了咱俩的以后,也得戴上这只镯子,给你爸妈看看,我不是没有任何诚意,大不了再收起来。”
方穆扬说得确实有理,费霓很不浪漫地问:“这只镯子花了你多少钱,我给你。”
虽然她觉得这只镯子并不实用。
方穆扬笑着说:“我其实想给你买块手表的,但实在没钱,只能凑了块八毛的给你买了这个镯子,你要不问我,我都不好意思说价钱,你不会嫌弃不愿意戴吧。”他大概是第一个努力证明自己的求婚礼物并不值钱的人。这镯子搁以前值十两黄金,现在十个镯子加起来也就买一块全钢手表,有时商品的价格并不取决于它的价值。但也没方穆扬说得那样便宜。
他这么一说,不好意思的变成了费霓,好像她是嫌东西便宜故意问价格羞辱方穆扬一样。
费霓只能重新发现镯子的好处,夸方穆扬眼光好,这么点的钱买到这样好一镯子。她不懂翡翠,但直觉这镯子是个好的。
“你喜欢就一直戴着。”
“你看哪个工人戴这个工作?”
“等我有了钱,给你买块手表,干什么都能戴。”
“你有了钱?还是好好攒着吧,咱们搬了新家,多的是用钱的地方。”
费霓戴上镯子之后本来哪儿哪儿都觉得不适,但现在她因为顾着和方穆扬说话,忘却了这种不适,好像镯子是她身体的一部分。
“水泥厂你就别去了,能干这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