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铠甲,锋利的兵器,请工部大匠来制作大炮,在商务司买高头大马做战马,给手下士兵天天吃肉,每月军饷除了朝中发放的,将领自己还会发一大批奖金下去。
总之,在大晋,想要知道哪只军队最厉害,就看哪只队伍的士兵最精神,铠甲最漂亮实用,兵器锋不锋利,军饷多不多,士兵的家里是不是村里最有钱的,总之一支军队如果极度富有,那么不用怀疑,它战斗力一定很强,说不定就是连续灭国的强悍队伍。
为什么大晋的将军喜欢开疆拓土,大晋的百姓一听到边境哪只队伍征兵就兴奋的奔走相告,纷纷报名。因为当兵实在是普通人致富的最佳途径之一。
在村里,一人当兵,鸡犬升天,家里都是要被媒婆踏破门槛,官府还有各种优待,首先农税就可以免了,等退役的时候,国家还会安排工作,最小也是吏胥起步,瞬时就与普通百姓区别了开来,实现了阶层的上升。
所以每年的征兵季,都是大晋商农阶层的一次狂欢,君不见,多少武将,勋贵就是这些人里杀出来的。
“等明年我回来献俘,给你带些特产回来!”说完,他终于忍不住揉了揉小孩儿那乌黑的发顶。
明瑾皱着眉,“你将我头发弄乱了!”
“没事,我帮你重新扎起来!”反正在军队里,也没小厮服侍,一切事物都需要自己来打理,也就衣裳有勤务兵帮着洗。扎个头发而已,小意思。
“你把我当小孩儿哄!”明瑾一针见血,指出这位少将军不端正的态度来。
“没,我是将你当我弟弟哄呢!”说着,将一旁的小孩儿一把搂进了怀里“你不知道我小时候特别想要一个弟弟,可惜我娘不想生了!”他娘原话是不想在生个淘小子出来气她了。毕竟,他们老魏家就没有生女儿的命。
“你身上还有伤!”坐在魏英腿上,对于他这种凭借身体好,随便造的行为,他是很不赞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