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给康健,甚至是,败给情爱本身。
李清浅不知道自己是败给了什么,说浅了,是败给了清贫,说高了,他是爱她的,所以无论如何也不会坐视她就这样枯萎在自己身边,那应当又是败给了情爱。
可是无论怎样,他都已经是个一败涂地的人。
除了将她送走,他再没有别的选择。
“一个穷鬼的带着一个穷女人,最后变成一个穷老头拖着一个穷老太?你以为我想过这样的日子吗?!你有没有替我想过啊!”
红芍愣愣看着他,她认识他以来,她的大哥第一次朝她发这样的火。
她仰着头,鬓边芍花春睡,衬泪痕两斑驳。
她心道,我是想的啊。
我从来都不敢贪心,富贵不敢肖想。我能想到的这辈子最好的结局,就是两个穷老叫花,一起走在黄昏光影里,老太婆吵吵嚷嚷声如锣鼓,老头子在旁边好脾气地笑着——除却满头华发和一身皱纹沧桑,他们还和年轻时一模一样。
原来这结局也终是她想得太美,贪得太多,其实并不能得到。
她不过就是个卖身葬义父的小奴,三年前李清浅完成了她的心愿,便算是买了她。今日他要将她卖掉,她又有什么可说的?
红芍不是女孩,红芍只是一个因为生来命贱,注定一生漂泊零落的小东西,小玩意儿而已。
她做过别家的童养媳,做过大户人家的丫鬟,当过农户买来的养女儿,她以为自己可以喊李清浅一辈子大哥,就此尘埃落定。
但原来不过是一阵卷地风起,她便又无所凭依。
她最后还是去了国师那里。
暮色晚钟,云光余晖,红芍跟着侍官,一步步走向高台,走去长阶遥不可及的最顶端,去拜见她的第五任主人。
檐角风铃细碎清响,高台转角处,她侧身,往城楼下看了一眼。
李清浅正接过沉甸甸装满了钱帛的袋子,向侍官谢过,慢腾地行远。她远眺着他的背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