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要不是看到天太晚,又完不成任务了,否则我也不会偷的。”常震向女孩笑了笑,然后拉着她跑到了街角,开始数起钱来:“一,二,三……七十九,八十。姐姐,一共八十文,我没数错吧?”
被称为姐姐的女孩摇了摇头,伸手比了个七,又比了个九。
看到姐姐比了个七十九,常震皱了下眉,随后又笑道:“算了,七十九就七十九吧。这么晚了,街上都没人,我们要不到钱了。娘又不让我们偷,还是回家吧。”
听到常震说要回去,女孩一副不情愿的样子,然后指了指空荡荡的长街,似乎还想等有人出来,再讨一文钱。
常震道:“不用再等了,没恩主了。反正每天差几文钱正好,省得任务又向上加。再说多赚了钱爹也会立即输光,没区别。”
女孩摇了摇头,伸出小手在常震的屁股上轻轻拍了两下。
常震笑道:“没事,我皮厚,一天不挨打就难受。”
常震说完,就拉着女孩的手大踏步向另一条街走去,边走还边从兜里数出了四十文钱,塞到女孩的衣袋里:“这是你的,拿好了。”
女孩默默的从衣袋里拿出一文钱,要还给常震,常震不收,反而急道:“你有完没完,每天都这样,推来推去,还拿不拿我当亲弟弟了?”
女孩只好收起钱,默默的走在常震身边。
看到自己和女孩推让一文钱的一幕,常震忽然想起来了,这个小男孩就是小时候的他,而女孩则是他姐姐常雨。这个梦也不是梦,而是他儿时的记忆。
在小时候,常震和姐姐每天都被父亲逼出来乞讨要钱,且必须讨到四十文才能回家。如果少一文,就要挨上重重的一板子。
常雨是个哑巴,口不能言,人又老实腼腆,讨钱时不会看人家脸色,常常被打。被打后她又什么都说不出来,只能默默的哭。常震看她可怜,觉得应该保护姐姐,就揽下了两人讨钱的份额,只让姐姐跟在他身后等着分钱。
从此以后,常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