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想说,我十分讨厌这群人。
这辈子都没有如此近距离地见过令我厌恶到这种程度的人。
初中的时候,我曾经也有过憧憬邪恶的时光。恶人看上去总是比善人更加强大、更加果断,而善人看上去却是那么的迂腐和优柔寡断。比起光明的英雄,我更喜爱冷酷的枭雄。其实直到现在,我都不怎么喜欢故事中的善人角色,依旧觉得他们有时候特别愚蠢;但是最起码,我已经不会觉得邪恶是帅气的事物。
眼前这个男人,这个祭司,这个披着人皮的鬼,无论他把自己伪装成多么胸有成竹的姿态、露出多么游刃有余的微笑,都无法令我升起一丝半毫的认同感。
我不会与他狼狈为奸。这就是我的决定。
“你说我们恶心?”祭司冷冷地看着我,“现在撤回这句话还不晚。”
“你们太恶心了。”我故意地说了第三遍。
“我给过你机会了。”祭司对身边的阿尔冯斯做了一个手势。
穿着盔甲的阿尔冯斯向前走出一步,沉重的足甲踩踏在地,发出了重量感十足的声音。
祭司说:“杀了他。”
阿尔冯斯向我冲了过来。
我将念力附着在了全身上下。
祭司有提到过,阿尔冯斯因为被精神控制的缘故,处于无法使用超自然力量的状态。既然如此,那他就不过只是一个穿着盔甲以拳脚功夫胜人的家伙。也许对一般人来说是不可战胜的对象,但是对我这个超能力者来说却绝非如此。
虽然穿着那一身沉重的盔甲,但是阿尔冯斯的动作却很迅速,一下子就奔跑到了我的面前。
他猛地抬起右脚,向我踢来。
我顺从自己的战斗直觉,敏捷地避开了这一踢;紧接着,我将更多的念力灌注到右手上,以一记手刀攻击,对着阿尔冯斯的左腿砍去。
手刀摧枯拉朽地破坏了盔甲的左腿部分,从中间一刀两断。
我不由得愣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