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子,基于传统他们没有继承权,他们是被家庭、部落逼着自立门户,若非在故乡搞不定稳定行当,也不会将做佣兵作为生存行当。
商人队伍里的丹麦佣兵人很少,一百余武装者里不过才有十多人,恰是他们见到突兀出现的骑兵就采取戒备。
商人们纷纷下了牛车,躲到队伍后方规避,其余的韦克舍人武装者紧紧靠在丹麦佣兵身边。他们的行动算是迅速的,基本的防御阵列已经构成。
圆盾在前构成弧形防线,更多的武装者护着车辆,一双双眼睛盯着前方也盯着树林。
却说罗斯军队这便,菲斯克率部快速突进,当他们赫然看到前方出现持盾的武装者并保持着戒备,各种意义上身经百战的他没有丝毫的犹豫。
“他们是敌人!跟着我杀!”
“先锋!分成两列冲击,绕到他们后方包围!”
所以,菲斯克亲率的先锋部队以尽可能的最快速度冲撞上去。
那可是连人带马半吨种的庞然大物,马匹胸膛又特意挂着铆接铁片的鹿皮甲衣,最是适合冲撞战术。
骑兵的冲击是连见多识广的丹麦佣兵也不曾见过的,他们纷纷以盾抵着身躯,将脑袋没过圆盾,祈祷着诸神保佑自己扛住冲击。但更多的武装者头脑尚且一片空白,战斗已经爆发。
菲斯克直接以剑劈砍多人,有的战士直接骑矛戳穿敌人,就如训练时那么简单。
这里更是有骑射手,他们贴脸射箭精度无比准确。
韦克舍商队的武装者根本没时间反击,那些骑兵如一道闪电一溜烟冲过去。而那也只是多一波攻击,只因更多的骑兵蜂拥而至。
真是前有狼来后有虎,罗斯骑兵前后夹击,逼得一些武装者只能向林子里逃遁。
可是罗斯步兵参与战斗并加入到追杀,就如同打猎一般,短木弓、反曲弓和十字弓肆意射击,战斗迅速结束。
那些丹麦佣兵固然勇敢,也很有职业道德地战斗到最后,奈何他们的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