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见。你想,首先他要很开心,不能冻着,不能饿着,还没有威胁性,家人并且不受累。多见吗?不多吧。”
我:“您刚才提到个例?”
他:“的确存在。例如有那么一个英国患者,家里比较有钱,父亲去世后三个姐姐和患者本身都拿到不少的遗产。患者情况是这样:每天都找来一些东西烧,反复烧透,烧成灰后再烤、碾碎,然后用那个灰种花,看看能不能活,各种东西都用来试验,别的不干,也不会干。吃饭给什么吃什么,不挑食,累了就趴在沙发上睡了。他的三个姐姐很照顾他,雇了两个佣人,一个做饭收拾房间,另一个就算是他助理了,整天盯着,别烧了什么家具或者自己,就这么过的。你不让他烧,他就乱砸东西发脾气,给他点儿能烧的,他就安静了,慢慢的用酒精灯一点儿一点儿烧,吃什么穿什么都不担心,财产有会计师、律师和姐姐监管着,一切都挺好。这样的患者,没必要治疗,自己烧的挺好嘛,也不出去,也不打算结婚,专心烧东西种花。没有威胁性,不伤害任何人,还能创造就业机会。最重要的是:他很快乐。”
我:“怎么判断他的快乐与否呢?”
他:“只能从表面上看了,如果患者的是哭笑颠倒的话,也没办法。因为这种情况下如果治疗会有很多奇怪的人权团体来找你麻烦,指责你剥夺了快乐精神病人的快乐,很古怪的说辞。”
我:“嗯,是个问题……精神病定义的基础是什么?过了一个坎儿就算,还是因患病杀人放火满街疯跑才算?”
他:“其实你说的是一个社会认同的问题了。我的看法是:人人都有精神病。”
我:“哎?”
他:“你想想看,你有没有某些方面的偏执?”
我:“嗯……我的电脑桌面上图标不能超过3个,多了必须放快捷栏或者干脆不放桌面,这个算吗?”他:“算啊,多于3个你就不干对不对?”
我:“那您这么说我身边这种人多了。我认识个女孩,她必须把钱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