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城。
很显然,当地检察院这边同样也已经接收到了关于这起案件的消息。
因为这起案子的社会影响力和话题度,检察院和警方这边都十分上心,并没有再拖着,自然不会再发生二十一年前因为聋哑女人无法说话,就直接匆匆把聋哑女人送到了福利院。
不得不承认,虽然舆论很多时候会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但是也正是因为舆论热度让有些人不敢不重视这件事,不管是如何解决,重要去解决,而不是一直拖着,当做并不是什么大事的样子,想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正如网上说的刑事犯罪有追诉期,但是也正是因为之前有争议点,争议点就在于那个聋哑女人之前有去警察局报警,不管是因为没有理解,但是没有太在意,当年的民警渎职,反正就是当年拿起案子没有立案,那么就应该立案。而且和林书之前和林画说的另外一个争议点,那就是追诉期的开始时间,按法律解释,是指犯罪行为终了,那个犯罪者的拐骗行为就应该是从拐骗之日起、一直持续到那个孩子满十四周岁,其犯罪行为一直保持持续状态,直到2011年才算犯罪终了,因此追诉期应该从2011年开始计算。
其实之所以会有这样的争议点,也就是因为在很多人看来会希望能够刑事追究那个男人,不能就这么轻易放过那个男人。福利院这边的法律援助律师也已经在帮聋哑女人向检察院提出这两点一直在力争,这也就是希望检察院能够真正审判当年那个男人犯下的罪。
绝对不能用所谓的追诉期让那个男人就这么逃过法律的制裁。
林书这边自然也是这样的想法,要不然他也不会一直要把这件事给揭开。
因为他知道,即便那个人不是林画,也有可能是别的人,他还是会做出同样的选择,因为他亲眼看见了那个人犯下的罪,而那个聋哑女人也是一个独立的人。
她没有任何理由被这么残忍地伤害而不被法律所保护。
福利院这边聋哑女人已经知道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