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蔡向大队南边有个大池塘,有三十亩地那么大,里面的大鱼还是很多的,以前没有机会去捞鱼,这次可不能放过这个机会,多捞点鱼,放点在空间里面,以后有鱼吃了。
傅学华去的快回来的也快,很快提着一条6斤的大头鲢鱼,在三个人目瞪口呆的眼神中,得意的说道:“杜队长,拿去让嫂子烧了,鱼肉红烧,鱼肉做汤,晚上我们加餐?”
杜雀非常开心跑过来了,惊叹的说道:“我的乖乖啊,老弟,好本事啊?”
至于傅学华怎么抓到鱼的,杜雀十分明智不打听,反正自己没有那个本事,何必关心人家的事情。
杜雀提着粮食和鱼回家了,他家离得近,所以让他家代火比较方便。
守夜的活动极其无聊,因为傅学华和杜雀要守下半夜,所以就打个地铺睡觉了。这个季节,农村上蚊子比较多,虽然农村没有蚊香,可是有土方法,几根毛茸茸的杆子,点燃之后,有一股比较刺鼻的味道,人可以接受,可是蚊子就受不了。
这个年代没有时间,大家都是看天过日子,看看时间差不多了,傅学华和杜雀被喊起来了,因为吃饭的时间到了。
杜雀的老婆和老娘,已经把做好的吃的送过来了,傅学华塞了几个馒头,还有几块鱼肉,给杜雀的小儿子带回家了,剩下的四个人开始大口吃起来。
酸梅酒味道还不错,酸酸甜甜,一丁点酒气,与其叫做酒,还不是叫做果汁呢,一大坛子,傅学华抱着咕噜咕噜喝?
一大盆鱼肉,几个男人战斗力很强,几下子吃的就剩下鱼骨头了,真的年代的人,肚子里面都缺少油水,杜雀也不列外。
员队长,就是打手的作用,虽然也是村干部,可是因为不掌管土地,权力缩小很多,还比不上生产队长呢,每年的补贴也比较少,家里的日子马马虎虎啊。
吃饱喝足,轮到杜雀和傅学华守夜了,天快亮的时候,再把傅学孝和李国达喊起来,因为杜雀是队长,傅学华是领头的,所以中间那段危险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