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你还是老老实实待在家里,陪伴弟妹吧。”
庞统和石韬相视一眼,转身要走。
“慢着!”
“嗯?”
“你们真想去看歌舞?”
“废话。”
“既然如此,你们持我名剌,去临沂侯府找临沂侯,就说我请他帮忙,让他带你们进去。”
临沂侯刘光,毓秀楼的幕后老板。
这两年和曹朋差不多,都是深居简出,很少与人接触。
刘光和曹朋的关系,挺复杂……要说起来,两人属于敌对立场,可有惺惺相惜。曹朋觉得刘光属于看得清楚形势,却又身不由己的哪种人;而刘光则觉得,曹朋年少而有才华,值得交往。甚至,连曹朋田庄上的大白小白两头雪獒,也是刘光相赠。两人虽然没有来往,但彼此间,却颇有交情,也算得上是一桩怪事。
庞统和石韬相视一眼,忍不住连连点头。
如果刘光肯出面,那他二人走进毓秀楼,倒也不是一桩难事……
“临沂侯,能同意?”
“他会帮忙的……”
曹朋说着,微微一笑,扭头就走。
庞统和石韬的事情,曹朋没有放在心上。
至于来莺儿,曹朋更是毫不在意。哪怕是在前世,他对伶人,是发自骨子里的厌恶,全无半点好感。也许是因为前世那所谓的‘全民娱乐’的原因,报纸铺天盖地都是那些戏子们的消息,让他非常讨厌。以至于重生东汉,他也从不去那种风月场所。虽说名士风流,是这个时代的风俗,可是曹朋本能的,还是很排斥。
这样也好,至少在世人的眼中,‘曹三篇’属于那种古板之人。
许多士子对曹朋的这种做法,极为赏识,甚至是交口称赞。当然了,有称赞的,就有诋毁的……可那又有什么关系?曹朋对这种事情全然不在意,又进一步坐实了他高洁孤傲之名。
走进一个小院,却见院子里有一口浆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