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稀罕物呢。”唐子风随口评论道。
高锦盛说:“可不是吗,现在有些人到饭店去吃饭,还要专门点一份红薯杂粮,叫什么‘大丰收’而已。这种杂粮,我是绝对不会吃的,我小时候就已经吃伤了。在我公司里,哪个人敢在吃饭的时候点红薯,我会让他去吃一个月的红薯而已,让他知道吃红薯是什么滋味。”
“呵呵,高总果然是霸气。”唐子风半褒半贬地说。从刚才在楼下与高锦盛见面开始,唐子风就感觉到高锦盛的霸道作风了。邵伟元是原来夏一机的老厂长,50多岁的人了,刚才愣是不敢上前和唐子风说话,估计就是慑于高锦盛的淫威吧。
吃饭点什么菜这种事情,其实是很无所谓的。有人喜欢这一口,你凭什么因为自己小时候吃伤了,就不让别人吃呢?做事有必要这么极端吗?
高锦盛淡淡地说:“我能有什么霸气,不过是有几个臭钱而已。我从上中学的时候就明白了一个道理,人要想在别人面前抬起头来,就得有钱而已。稍微有一点钱还不够,得非常有钱,能够用钱把别人砸死,别人才会怕你而已。”
“上中学?”唐子风诧异道,“高总上中学的时候就能思考这么复杂的事情了,我上中学的时候,光知道和我同桌去地里偷东西吃呢。对了,我们偷的就是红薯。”
高锦盛没觉得唐子风是在讽刺他,或者即便感觉到了,也并不在意。他说道:“那时候,其实我父亲的厂子也已经有一些不错的收益了而已。最起码,我穿的衣服,用的文具,都比我班上那些父母是城里机关干部的同学要强而已。
“可是,就这样,人家还是觉得我是乡下人,最多也就是稍微有点钱的乡下人而已。我想去和人家做朋友,人家是不愿意搭理我的,嫌我身上有一股土味而已。”
“嗯嗯,我明白。”唐子风点头应道。他当年也是农村生,班上也有几个城里同学对他们这些农村生有些瞧不起的。
不过,认真回忆起来,好像瞧不起农村生的,也就是少数几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