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朗宁手枪射出的点45子弹素来具有大威力高停滞性的美誉,最重要的是其物廉价美的生产特性使得联邦人命热爱这款枪犹如对待自己的曾祖父,殊不知战前军队依然保留了大量士兵自行购买的911手枪?
拉米雷斯的手枪充满了佣兵风格,磨砂烤漆哑光,沉重而有分量,绝不会因为复杂环境卡壳娇气,所以一发子弹就将蓝鲸脑袋开了瓢,蓬出一团带着碎骨血雾的浆水洒在雪地上,甚至冒着热气。
“现在我们是一条船上的人了,这是个所罗门。”西蒙替拉米雷斯把枪塞回去,仿佛是诡计得逞,说道。
“这是个脱离了所罗门的海因里希佣兵!”拉米雷斯这才反应过来,低吼着甩开枪,蒲扇大的手掌便往西蒙脖子上掐来,但西蒙怎可能如此轻易受制于人?一推一拉,两人互相扼住喉咙,老佣兵唯一剩的那只眼充斥着不晓得是悔恨激动泛起的血丝。
“你知道什么是海因里希么?你知道开罪海因里希是什么代价么!那群战争狂人会先杀了你全家,最后再杀了你。”唾沫星子喷了西蒙一脸。他微微颔首,旋即双手一发力,一记过肩摔提着拉米雷斯的武装带倒扣于雪地,西蒙手肘压住追悔莫及的老佣兵,轻蔑道:“噢,你想起代价了,告诉我,你的另一只眼睛丢掉时你怎么没想过代价?你真以为自欺欺人的半退役的前龙湖t3特战指挥官会是f区臭烘烘后巷的落魄佣兵,你自己都不信!”
“我就是他吗的想活着!”拉米雷斯动用起一切反抗手段,但他动作幅度越大,西蒙扣锁住咽喉的力量也愈大。挣扎中,眼罩带崩开,露出了空荡荡的干瘪眼窝,所谓的黄金眼不知所踪,获取了活尸基因的西蒙摸出了靴筒的钨钢军刀,年轻的游骑兵喊道:“我也想活着!但是我想活的像个人!我要让那些狗娘养的的杂种全都后悔!我还想凿开黑墙,统治世界!”
“你这个疯子!”
“没错,我就是个疯子!”西蒙攥着军刀,抵着拉米雷斯的空眼窝,锋锐寒气迫使着老佣兵安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