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
当然,宪法中保护皇帝、国王的有利条款,也是促成这一规定的原因之一。大家都是聪明人,作为对自己有利的条款当然要支持了。
中央政府的权利虽然受到了限制,官僚集团不管多么牛逼,在法律上他们的权利都受到了制约。
各邦国政府都有一套班子,现在新神圣罗马帝国政府内阁权利大,那是建立在他们兼任了奥地利内阁的前提下。
如果某一天弗朗茨不高兴了,可以直接让他们分家。那么帝国内阁就会尴尬的发现,他们什么也干不了。
军队是皇帝和下面国王的,内阁无权调动;各邦国拥有高度自治权,内政问题中央政府无权过问。
就剩下了部分财政权,中央政府可以印钞票,然而这也需要帝国议会批准;中央政府收上来的铸币税、关税,需要支付行政开销、军费、皇室年金等等,不足的部分由邦国政府分摊。
当然,外交权在中央政府手中,殖民地管理权也在中央政府手中。涉及到邦国政府的内政问题时,所有政策都是建立在邦国政府配合的情况下,才能够进行。
比如说:现在政府计划给纺织业工厂退税,就必须要获得邦国政府配合才行。
要是某个邦国政府反对,那么他们还是可以自行其事,按照自己的法律继续征税,不需要理会中央政府的决策。
这只是理论上的,实际上现在新神圣罗马帝国经济已经一体化。很多经济上的问题,都需要中央政府协调解决,对自身有利的条款大家没有理由会拒绝。
这也是弗朗茨对中央政府的定位,一个组织协调者,将所有邦国串联在一起。
和历史上的德二帝国有些内似,只不过他这个皇帝的权利要大得多。中央政府无权干涉各邦国的内政,不等于皇帝也没有权利干预。
有权利是一回事,要不要去管又是另外一回事。
除非是某个邦国政府搞得天怒人怨,民众都揭竿而起,必须要由皇帝出面干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