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麻麻地写满了条款,不仅规定了责任,还写明了自己拥有的权利。
这简直不可思议!将女巫纳入麾下,不剥夺自由就算宽厚无比了,居然还在契约上告之自己的权利?
例如第2.1条(温蒂头一次见到这样的书写方式),自己可以拥有带薪假,按下面的词义解释,意味着她可以光拿钱不干活。接下来一条,女巫应完成雇主布置的实验项目,但当部分项目女巫自觉难以完成或产生不适时,可以提出更改或拒绝申请。再下一条,雇主应提供并保障女巫的安全、住宿、食物和薪酬,当该部分条件未满足时,女巫可以单方面中止契约。
这些条款读起来有些绕口,但意思表达得很清楚,签订契约的女巫并非王子的个人所有物,她同样拥有和责任对等的权利。在这封契约中,她感受到了对方的诚意——如果只是为了形式,没必要将条约列得如此详细。
想到这儿,温蒂不由自主地望向夜莺,她十分清楚对方的经历,也明白她从心底里对贵族的厌恶。而此刻,夜莺在与罗兰交谈时,语气和神态中已多了份别样的情感——这点变化恐怕她自己都不清楚。
离开大部队独自前往边陲镇只有二个月,仅仅二个月时间的相处,夜莺便完全信任了这名男子。
从她宁愿和共助会断绝关系,也要回到边陲镇来看,在她心中,只怕罗兰.温布顿殿下要比共助会更有希望带给女巫真正的归宿。导师大人的做法也令人心酸,那位共助会缔造者似乎忘了,任何一名活下来的姐妹,都是多么不易。
温蒂知道,自己已经回不去了。既然被命运带到了这里,为何不再相信一次夜莺的选择?就像过去曾无数次相信她那样——
“温蒂?”
“啊……”温蒂回过神来,发现闪电的能力已经测试完毕,所有人都在注视着自己。
她露出歉意的笑容,朝屋外走去。
下定了决定的话,自己也不能输给后辈,对吧?
就在此时,西边再次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