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过了,只是,以这些公司当家人的精明程度,别看李谦工作室手握逆天的资源,几乎只要签下来就会大赚,但谁都明白,一旦三家公司中有任何一家表现出某种非拿下不可的热情,那么毫无疑问,等在前面的就将是他们三家之间的撕逼大战,到那个时候,只能白白便宜了稳坐钓鱼台的李谦。
简而言之一句话:你以为你拥有李谦加廖辽的组合你就牛逼了?不可能!
所以,他们三家很默契地给出了条件近似,却都异常苛刻的合同。
然后,齐洁又跟时代唱片谈,跟亚洲唱片谈……他们倒是都把条件给的比较高,其中亚洲唱片直接报价到了30个点,但他们这几家唱片公司要求的一个共同点就是,发行费必须由李谦工作室来承担!
好吧,即便是排除掉对方会在发行费上做手脚、导致发行费虚高的情况出现,把发行费一扣,他们给出的条件,又能比索尼和华歌、信达他们好到哪里去?而如果再考虑到他们这些公司的发行实力本来就稍逊一筹,如果真签给他们,到时候等唱片上市,哪怕只是低上个百分之十到百分之十五,这里头,又是多少损失?
所以,足足半个多月,齐洁把顺天府这些唱片公司转了一圈之后,找到李谦,说:“他们摆明了就是要压咱们的,要不,咱们还是自己做发行吧,好不好?”
自己做发行,好不好?
要说好,当然好。
什么时候上市,怎么宣传,都由自己完全做主。而收入也是全都收入自己囊中,自然比让别人盘剥一道要好多了。
但要是万一自己做发行,卖扑了呢?
别说什么靠着廖辽的招牌还能扑?
歌手的名气之于专辑销量,当然是有着巨大的帮助和提升的。但牵涉到数百万张乃至上千万张的专辑销量,却绝对不是单纯只凭借歌手本身的名气就能卖出来的。
而所谓发行,也从来都不是那种每个省找个大经销商就能卖货的。
首先就是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