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队穿着大红飞鱼袍的锦衣卫在去往天津的官道上飞驰。
带队的是常凤。秦堪的心腹亲信,南京时的老班底。
凛冽的寒风吹拂在常凤脸上,粗糙的面孔微微生疼,常凤眯着眼迎着寒风。眼中却一片炽热的兴奋。
沉寂隐忍了这些日子。公爷终于决定动了。
对常凤来说绝对是个好消息。它不仅意味着秦公爷的权势能够再进一步,也意味着他常凤和家小的性命得以保全,甚至荣华富贵犹胜以往。将来秦公爷手握滔天大权,或许他常凤也能混个世袭罔替的侯爵,常家世代子孙也就有了个敞亮无忧的前程。
想到这里,常凤的目光愈炙热,眼珠泛着通红的血丝,像岩浆般炽烫。
“千户大人,再走十里便是天津城了,如何行止请大人定夺。”身旁的校尉大声喊道。
常凤眼中厉色一闪,嘿嘿冷笑道:“如何行止?当然是去拜访咱们的同知钱大人,今时不同以往,难为钱大人蛰伏十年终于攀了高枝,正是春风得意马蹄疾,当初常某真是走了眼,没现北镇抚司里还藏着这么一条白眼狼,今日老子倒想把他那身狼皮扒下来,瞧瞧里面是不是真的藏着狼心狗肺。”
一名手下笑道:“公爷被调任京卫指挥使后,锦衣卫指挥使的位置一直空悬,听说那位新登基的皇帝正打算把钱宁捧到那个位置上去呢……”
常凤傲然大笑:“公爷纵然不是锦衣卫指挥使,锦衣卫照样还在公爷手中,公爷从正德元年到如今,整个锦衣卫被他经营了十多年,南北镇抚司和各地千户所皆是公爷亲信,从京师到地方可谓密不透风,区区一个钱宁想坐公爷的位置,寿星公吊颈,真他娘的活腻歪了。”
“大人说得是,咱们现在可不就是阎王座下催命的黑白无常吗?”
凛冽的寒风中,一众锦衣卫汉子豪迈的大笑随风飘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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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知府衙门。
如今已是锦衣卫同知兼钦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