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的小额不记名存款票据。
而上述不记名存款票据,也被统称为银票!
因为有着皇家银行背书,并且随时都能够从皇家银行里兑换出来真金白银,所以早期被商人们所接纳,并逐步作为流通纸币使用,随后,逐步是延伸到了日常生活里流通。
不过,这种银票,归根到底还不是法定意义上的货币,它只是一种皇家银行自行出具的不记名存款票据而已。
大唐帝国官方当时为了推动纸币的应用,也是规定,交税可以用皇家银行出具的不记名存款票据。
这种票据,实际上还有很多种,只不过不记名的银票,目前只有皇家银行有权力发行,其他银行一律被禁制,不过其他银行却是被允许使用支票以及银行本票这两种票据。
支票,这个就不用说了,乃是一种存款人预存一定数额的金银,然后获得银行所出具的支票本,支票所有人在支付的时候,直接填上数额,收款人,并签名以及盖章后,收款人拿着支票去银行提取资金,银行确认无误后从存款人的账户里划拨资金。
这种支票支付,是专门针对商人所发行的,没有一定的实力,是无法享受到支票服务的,同时因为是记名模式,也是确保了资金安全,受到了不少商人们的欢迎。
而银行本票,算得上是一种临时限定条件使用的大额银票,使用之前需要申请人前往银行预存款项,然后获得银行本票,通常这种银行本票是有期限的,倘若在限定的半年内不去提现,那么银行本票直接作废,相关款项直接退回申请人账户里,这种银行本票,因为采用预存、记名、限期、见票无条件兑付等特种。
因为银行本票通常是用来超大额的商业交易,最为面额最低的银行本票,其数额都是一千两银子,并且无上限,只要你敢预存,银行就敢给你出具相应面额的银行本票。
中小面额,可以长时间流通转让的银票,加上银行支票,再加上银行本票,这三种形式基本上构成了目前大唐帝国的主要商业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