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自己身上,而且之前第二战是夜战,杀敌数千,却没一人能说清楚自己到底杀了多少人。
这次反击战,他们对于自己的功劳就非常在意了,冲杀出去后,先把每次打死的鞑靼人数目记上,有机会的话便把敌人的耳朵切下来当作功劳的见证,不过战场上躺着堆成小山般的尸体,军中显然没法以士兵拿到的耳朵数量来计功,毕竟也有老兵油子浑水摸鱼。
这是一次整体意义上的大胜,沈溪已经计划好了,计算功劳会以整体功勋计算,平摊到全军每一个人头上,因为不如此的话难以做到公平公正,就比如火炮手,他们比火枪手更加悲催,他们把炮弹打出去后,根本就不知道有多少人是被他们直接轰炸死的,而且似乎也没人在意这个。
“冲啊!”
士兵们杀红眼后,也就顾不得计算了功劳,纷纷向前突击,向一切移动目标开枪。这时不知谁喊了一声:“抓住个带盔缨的!”
好似一语点醒梦中人,既然难以用杀敌多寡来计算功劳,那就不如抓个或者杀个鞑子将领,反正抓到或者击毙的鞑子级别越高,功劳也就越大。
“那边还有个带盔缨的,他腰间的佩刀很华丽,肯定是条大鱼!冲啊!”
沈溪的手下变身成一群土匪,眼里似乎只剩下鞑靼将领,至于那些普通鞑子兵都没有放在眼里,如此一来大批人冲上去后,一些来不及逃走的鞑靼兵干脆跪到地上,举起手,缴械投降。
好在沈溪军中纪律分明,倒也不会做出杀俘的事情。
刘序在后面大喊着:“把战俘押好,记得把兵器收缴后放到一边去!”
其实就算他不喊,士兵们也会这么做,经过沈溪严格训练,这批官兵战斗素养极高,即便是在追击战中,也不忘互相配合,基本上是以十人为一小队,协同穿插作战,如此也是防止敌人穷途末路下悍然发动反击。
以单兵作战能力来说,明军跟鞑靼兵马有一定差别,尤其是冷兵器交锋的情况下。刘序最初也担心鞑靼人会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