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跑,脾气倔不听话不说,还寻死寻活,闹得家宅不宁,惹得那些主顾大不高兴,但又担心事情泄露所以搞得很窝火。”
“两次三番后,他们宁可等公堂审结后多花点儿钱把人赎走,也不想走我们的途径。大家出来混都是为了赚点儿辛苦钱,这些养在深闺里的姑娘不懂事,我们只能找人教导她们规矩。”
刑部大牢出来的女子,若是那歌姬舞姬,又或者是丫鬟以及不得志的妾侍,被私下买卖一般都不会有什么逆反心理,她们去哪里都一样,无非是被人当作玩物,只期冀买她的主人能够善待。
可那些大家闺秀出身的夫人、小姐和受宠的滕妾就不同了,她们突然从趾高气扬锦衣玉食变成阶下囚,被人用死尸顶替贩卖出来,心里落差太大,很容易寻死,甚至作出一些冲撞买主的事情。
因为从牢房里买人本身就是破坏《大明律》之事,主人家通常不想把事情闹大,若遇上买回来的人闹腾不休,很多时候会狠下心杀人灭口,导致人财两失,多经历两次就不想再走这种便宜高效的途径。
有买卖,就有为买卖服务的人,彭余只是个中介,在他之外还有很多人为这单生意服务,为的便是保证买主满意。
顾客是上帝,这准则放在大明朝同样适用。
“人就不用你们教导了,我想早点儿把人接出来安顿……哦对了,不需要再交什么银子吧?”沈溪问道。
彭余赶紧摆手:“人已经买出来了,哪里还能再收您银子?沈大人看来对这李小姐情有独钟啊,听说她……为人倒是老实,就是怕她……得罪您。”
彭余看向沈溪的目光略带几分促狭,大概是说,若李二小姐反抗,您这小身板怕不是对手,万一被打伤,这事我们可担待不起。
沈溪道:“既然一手交人一手交钱,钱货两清,人我如何处置不用你们操心,我不会将这件事情张扬出去。”
“倒不是怕这个,顺天府那边已给了她一个全新的身份,户籍也给弄好了,以后她就是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