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已有妻妾数人,酒水也饮得不少了。”
沈溪看周胖子养尊处优身宽体胖的模样。不似是从底层摸爬滚打起来的,他自己说是祖籍江西,而这时代江西商人非常有名,那应该是祖上传下来的基业,只是传到他这一代,生意做到京城来了。
出生于这样的商人家庭,自小不会立志考科举,或者十岁左右,就要跟着父辈远行做低买高卖的生意,而一般商贾子弟成婚都很早。这是为防止出行在外有什么事,连后嗣都无法留下。
做生意之人,应酬不少,喝酒在所难免,所以对周胖子而言,酒和色都是“职业需要”。
沈溪是读书人,读书人崇尚的是“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读的书里面什么都有了,酒色于我何益?
沈溪不肯喝酒。周胖子还以为沈溪故作姿态。“这一杯当鄙人敬七公子……”说着他自己把酒杯接了过来,连同那名叫小梅的女孩,一同往沈溪怀里推。
这一推不要紧,酒水洒出来。溅了沈溪一身。
沈溪赶紧擦拭,几乎依偎在他怀里的小梅,赶忙将手帕拿出来帮忙,手不断在沈溪身上乱摸。
沈溪站了起身,略微有些恼怒:“周当家,如今你我为朝廷做事。岂能因为饮酒误事?”
周胖子怔了怔:“几杯水酒,怎会误事?”
沈溪道:“周当家海量,自当别论,可在下年纪尚轻,从未饮酒,若是两三杯下肚,一醉不起,玉当家那边有事来找给耽搁了,周当家可担待得起?”
周胖子尽管心里不以为然,但还是恭敬行礼:“七公子提醒的是。”
沈溪觉得没有留下来的必要,看了看窗外,道:“如今天色不早,在下就此告辞,若周当家有何事,只管派人去东升客栈找寻便是。”
周胖子本想以酒色拉拢沈溪,但事与愿违,略感无奈。
不过好在两人之前算是有点儿交情,毕竟当初素昧平生时他便出钱买下沈溪的画,想必沈溪不会因此翻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