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跑了三天吧。董事长就是董事长,那口气就像已经跑了半辈子一样。”
孙志失笑,说:“得了,你知道的,就算今晚通宵,他也是要去跑步的。”
两人都笑了。这在从前,还真是难以想象。比他们都帅都年轻,比他们都要城府老辣、在商场大杀四方的林莫臣,从来不给任何女人半点希翼的男人,现在居然天天追着女人去跑步。
老天爷还真是公平。
林莫臣回房间后,便看到对面楼上,木寒夏的窗口,灯已经灭了。他先把窗前的那盏灯打开,然后去简单冲了个澡,躺到床上。
刚才跟孙志二人说的跑步的好处,并非夸大。以前他即使工作到半夜,也不见得能沉沉入睡。现在不同了,只要一沾床,几乎马上睡着。跟着她锻炼的这几天,竟是数年来睡得最好的日子。
然而今天并没有感觉睡着多长时间,持续的闹钟声,就把他从香甜的黑暗中吵醒。他闭着眼,伸手摸到床头的闹钟,关掉。只觉得头重如石、隐隐作痛。过了一会儿,他却用手掌按住自己的脸,笑了。
然后爬了起来。
——
木寒夏下了楼,就见花圃旁照旧站着的他。不过今天他手里拿着杯咖啡,一口一口喝着。看到她来,他把手里的纸杯丢进垃圾桶里。
“早。”
“早。”
他今天的神色看起来有几分疏懒,深灰色的运动衣,更显身材高瘦,面孔清朗。待她走近了,他忽然伸手把她拉进怀里,深深地吻。
木寒夏的心神微微一漾,任由他亲吻着。
他的嘴里有淡而醇的咖啡味道。是她喜欢的味道。
等他松开了,木寒夏说:“清晨最好不要空腹喝咖啡。”
朦胧的晨色,林莫臣低头看着她:“是吗?”
木寒夏到底还是笑了,说:“什么’是吗’?这么简单的事,难道你会不知道?”
他也笑了。伸手在她脖子上轻轻一碰,指腹摩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