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克特奇怪的看了一眼约翰,他很难理解一个之前怎么看都是要死的人,怎么会突然有了精神?难道阿尔文给他施了魔法?
贝克特摇了摇脑袋,将脑子里荒诞的想法赶出脑海,一手拿着笔记本,一手拿着签字笔,问道:“约翰,能仔细跟我说说,那个让你划开自己嘴角的人长什么样吗?叫什么名字?还有其他人像你一样去找那个人吗?你们跟那个人见面是在什么地方?”
精神振奋的约翰,闭上眼睛仔细的回想了一下,然后打了个冷颤,说道:“那个人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他有多大,他把脸涂成可怕的白色,他的嘴角也是划开的,然后被缝合,有两道可怕的伤疤。
我是在布鲁克林区的一座贫民公寓里见到的这个人。他从一个棕色的手提箱里拿出了二万美元,要求就是我要自己划开自己的嘴角,当着他的面!
而且他要求我必须在三个月内一直都待在纽约!不然他会找到我,杀了我!”
说着约翰看了一眼贝克特,苦笑着说道:“我们都知道他的最后一个要求是不可能的,谁会听他的?但是我又能去哪儿呢?”
贝克特听的仔细,一边记录,一边继续问道:“还有其他跟你一样的人吗?我是指愿意划开自己嘴角的人!”
约翰苦涩的笑了笑,说道:“怎么会没有,太多了!就我知道的人就有四个,我不知道的就更多了!实际上我也是听他们说的才能找到那个人!”
贝克特听了吃了一惊,紧接着问道:“他们是什么人?他们怎么认识那个人的?”
约翰沉默了一下,看了阿尔文一眼,然后叹了口气说道:“他们是我吸毒时认识的朋友,实际上你没有必要去找他们。
那个人每周的星期一,都会在纽约时报的招聘启事上刊登一则广告,上面印着一个小丑的头像和一个电话。
我就是按照那个电话找到那个人的!这个消息在布鲁克林的瘾君子圈子里传的很广,基本上大家都知道!
两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