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都在嘻嘻哈哈的讨论着要把自己化妆成什么样子。
阿尔文对着福克斯挤了挤眼睛,他对自己的打扮已经有了成熟的计划,只是需要福克斯配合一下。
当天晚上,阿尔文化妆成斯巴达勇士,穿着红色裤衩,披着红色的披风,挺着一块腹肌和自己的皇后大战了一场。最后平局收场,大家握手言和相拥而眠!
………………
第二天的晚上,斯塔克庄园里灯火通明,到处都是奇装异服的奇人异士。如果你仔细去看的话,会发现那里有着大量的明星、模特,还有一些纽约知名的政客、富豪。
斯塔克作为今天party的主人,他将自己打扮成“猫王”的形象,飞机头,两片夸张的鬓角,白色的紧身喇叭裤和白色的紧身夹克上镶满了银色的亮片。
斯塔克站在party现场,很满意自己的安排,看看周围对自己虎视眈眈的模特和小明星们,他觉得今天一定会有一个愉快的夜晚。
高大肥壮的哈皮,郁闷的戴着复古的爆炸头假发,穿着一身裆部很紧的紧身衣,挂着大金链子,带着八个金戒指,把自己化妆成猫王身边的傻瓜,陪着斯塔克等在这里。
斯塔克看了看手表,时间应该差不多了,也不知道阿尔文那个混蛋为什么还没有来。
就在他内心吐槽的档口,阿尔文的奔驰车开了进来。
阿尔文对着后视镜看了看坐在后座上的福克斯和金妮,内心叹了一口气,还是失策了呀!
本来计划是把自己和福克斯打扮成漫威版的“史密斯夫妇”,结果这姑娘非要跟自己一样穿一身黑色的西装,还很调皮的给自己贴上两片小胡子。扎个利落的马尾辫,帅气的一塌糊涂。
小金妮穿了一身有些复古的帅气的牛仔服,棕色的头发蓬松的披散着,脚上穿着一双有些发黄的旅游鞋。如果在长高一点她就是那个陪着老狼罗根走完最后一程的x-23。
下车的阿尔文为她们打开车门,帅气的福克斯抱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