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多米外的路灯下,站着一个将近四十岁的中年人。
将近一米八的个子,身形瘦削,背上背着个双肩包——这种装扮很常见,一般搞产品推销的都会背着这样一个包。
灯光自上而下,将这人的脸庞照得棱角分明。
慕远假装不经意地走了过去,当他越过那人后尚未走到十米,气味就此中断。
情况已经明了,如不出意外,这人应该就是自己要找的人了。
至于他是不是嫌疑人,尚且无法确定。
虽然之前刑侦大队刘大队说过嫌疑人身材高大魁梧,与眼前这人有很大出入,不过慕远也没当回事。
难道刑侦大队的结论就是正确的?
作案习惯?
呵呵……
对于一个拥有极强反侦察意识的犯罪分子来说,给警察留下的习惯说不定是挖的坑。
www.。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