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墨镜,孙悟空已经抽起了雪茄。
自己刚刚带上大金链子,妖王之王孙悟空直接去妖界抓了一条龙,打死之后做成标本扛在自己的肩头。
所以现在就成这样一种状态。
金刚:墨镜雪茄金链子,西服配上大头皮鞋。
妖王之王孙悟空:墨镜雪茄西瓜刀,过江猛龙肩上扛。
这接受现代社会的速度,比本金刚还要快,再让这混蛋待下去的话,本靓仔的称号岂不是要易人...易猴儿了?
必须要给这猴子找点事儿做啊!
“救来干什么,佛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这里只需要我一猴儿就好。”
妖王之王孙悟空撇撇嘴道。
从之前面对如来时的感觉,妖王之王孙悟空已经发现。
想要对付如来,不管是多少个自己都是不够的。
群殴,那肯定是不行的。
所以只能等自己的实力突破到和对方一个级别之后才能去找对方报仇。
在此之前,不管是找多少实力和自己差不多的孙悟空都是没什么作用的。
当然了,妖王之王孙悟空也知道在无尽世界之中肯定也有和如来同一层次甚至比如来更强大的猴子出现。
如果能找到这些猴子,说不得就能提前把如来打一顿。
但如果对方实力比自己强的话。
说服对方是一个问题。
自己可是知道,很多世界的猴子都特么是奇葩,到时候万一不帮俺老孙,反倒是去帮如来那个老梆子,俺老孙不得亏死啊!
就算对方帮自己去怼如来,那么问题又来了~
人家那么强,还帮了自己,所以谁是老大?
所以这玩意儿一动不如一静。
毕竟,就俺这墨镜雪茄西瓜刀,过江猛龙身上扛的造型,那也不是给人当小弟的打扮啊~
五百年俺都等过来了,那俺再等个几十年,直接自己去报仇,那它不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