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
“我想想唱什么。”高煦不再推辞,既然妙锦想听。
他心里早已想到唱什么了,因为现代歌曲只有一首是他特别熟悉的。很多年前的第一世、他的女友最喜欢的一首歌,他为之专门练习过,每到ktv那样的地方必唱,唱过太多遍了,后来脑海中也偶尔会回响起来。只不过临时他得回忆一下歌词。
过了一会儿,高煦便起身道:“那么,在下嫌丑了。”
妙锦掩嘴笑了起来,饶有兴致地看着他。
高煦走了过去,把墙上的琵琶取了下来,试了两下弦,然后来到话筒后面。只有他的两个女伴在看着他,人们没怎么留意,别的只有一两个人转头看了一眼。
他开始弹前奏,用琵琶的弦声、演奏现代风格的曲子,倒也别有一番滋味。
“这夜我又再独对,夜半无人的空气。穿起你的毛衣,重演某天的好戏……”起手这一段调子有点低沉,粤语歌词,而且这首歌的咬字有点难。好在高煦曾经非常熟悉,唱得没什么大问题,情绪也尽力融入意境了。
对于此时的人们来说,这是一首新歌。果然很快就有酒吧的顾客转头过来,留意到了他。
高煦穿着皮鞋、深色正装外套,白色里衬的衣领敞着、直到锁骨下方,他的头发也不长不短很整齐,显然不是酒吧的歌手,而是一个顾客。几个女客被吸引了注意力,久久地瞧着这边倾听。所以看反响,他唱得应该还可以。
如今的高煦,大多时候已是很沉稳收敛的人,所以唱到那句“将肌肤紧贴你,将身躯交予你”的时候,孙静的神情有点动容,目光露出酒精酝|酿下的迷离。高煦看在眼里,忽然觉得孙静听得懂粤语。
而妙锦听不懂,高煦当然清楚。以前的皇宫里,小荷是潮州人,但平时她只说京师官话。只有高煦能听懂小荷偶然间的方言。
“让唇在无味的衣领上,笑说最爱你的气味……”高煦一边对着话筒唱,一边看着妙锦。妙锦听不懂,脸上带着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