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那头显然有着更强力量的白兽人统领,她一个人一顿饭功夫就能杀光。
龙裔少女很不明白,坐拥千军万马,麾下怪物大军甚至能推平十个洛汗,身为西方之王的凌歧何必还要以身犯险,更拉上她一起,难道是任务要求?
凌歧不会回答她这个问题,这位偶尔高深莫测的西方之王,现在举手投足都是杀机。这般简单粗暴效率低下的厮杀,反而令他找回了一点点曾经的感觉、乐趣!
曾几何时,他也浴血奋战,一刀一剑搏出个前程。他曾为那抛洒的热血沸腾激昂,他曾为那倒下的生命惋惜赞叹。却不知何时,这一切都变了味儿。血还在流淌,只是面对杀戮和死亡,再难令自己兴奋起来。
伸手架住一头特别高大的座狼扑来的前爪,凌歧两手一撕,直接把这匹起码有四百斤重的座狼撕成了两爿!
狼骑士刚落地就被他一脚踹飞,炮弹一样飞了出去,撞在另一头狼骑身上,双双变成肉泥。
“痛快!”
凌歧心中舒畅,这感觉就像是白手起家后,拥有了几千万身家的富翁,回到小学旁的路边摊上,吃起了曾经为之垂涎的羊肉串。又像功成名就时衣锦还乡的书生,享受邻居仰望崇拜的目光,虽然那时他已获得更甚百倍的荣耀。
这些情绪,有对过去的回忆,有对他人恐惧敬畏的欣慰,更有着淡淡的寂寞,放到凌歧身上,还有欺凌弱小的快乐!
这些情绪并不高尚,感觉更是复杂,说不清道不明,但凌歧就是喜欢。
他可以肯定,本体大概永远都不会有这些感觉了。
他的本体层次更高,比分身高得多,以致就连享受肉*欲时,都要故意去沉迷,来回味曾经乐不思蜀的滋味,否则不过是一种随时可以自我调节的感官。
超凡脱俗的本体,带来了超凡脱俗的力量,以及一颗与这份力量并未完全匹配的心。
平心而论,凌歧本就是一个喜欢成功和征服的人,面对困难不屈不挠,可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