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身
动身
确定是安全后,范克勤放下了心。只等着时间一到,就开始行动。很快的又是一天过去,范克勤在办公室招来了白丰台,把最后的行动的人数,撤离计划,等等再次核对了一遍,虽然他们已经对过多次了,但最后的检查还是非常有必要的。至于说他自己,也一样没什么毛病,他又把握。
在今天来公司之前,范克勤就已经找到了借口,跟童大小姐说自己今天不回去了。而范克勤的操作又太充足,所以,童大小姐虽然和他是夫妻,可是到了现在却一点察觉都没有。这就是做事从来都是严谨的,到了现在显现出来的结果。
等到了下午五点来钟,范克勤跟童大小姐再一次按照以往的习惯通了个话,聊了会,然后跟白丰台嘱咐了一下,直接出了公司。也不开车,和做黄包车,而是过大街走小巷的,观察这周边的情况,确定安全之后,他来到了白丰台告诉他的那个地址。
是一个很普通的楼房,选择楼房中的某一间屋子,做安全屋也是有讲究的。主要原因就是楼房的小区,住家多,而住家多,人多,本身就是一种掩饰。因为人脑虽然一天到晚,都在接收一个又一个的信息。但有些信息,你是不会记得的,或者人说你根本就不会在意。如果你在一个很孤独的环境,那么来了一个人在你面前走过,你可能真的会记住他。
可反过来说,在你眼前,遇见一个又一个的人,在身边走过,那你可能反而谁都不会在意。除非是发什么及特殊的事,比如说对方某个人穿着奇装异服,或者是掉到水沟里,撞猪身上了。那你可能才会记得一件“趣事“。
范克勤利用的就是这样的心里,他没有穿着奇装异服。所以说,在一个人口密度本身就较高的坏境里,就算被看见了,但记住你的可能性也会非常低,甚至是无限接近于零。
范克勤不紧不慢的进入了单元门,用钥匙捅开了一楼的某个房间。进入其中后,在这个屋子里的一个桌子上,孤零零的放着一个布包,很是显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