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熟人
范克勤早上起来,大大方方的跟管家打了个招呼,将报纸拿上坐在了客厅里。那模样真有几分男主人的样子。当然了,范克勤很有分寸,从来不吆五喝六的指使管家啊,佣人啊他们干这个干那个。而这些人给他服务的时候,他也客客气气的,完事了还说声谢谢。
人还是要找准自己的定位的,虽然童大小姐肯定是拿他当自己的亲老公,可范克勤蹬鼻子上脸吗?就跟去朋友家了是一样的道理,虽然跟朋友关系非常好,跟你说到了我这你随便啊,当自己家一样。但你也要找准自己的定位吧,还真的能跟自己家一样,打开冰箱就大吃大喝,穿个小背心裤#衩满屋溜达吗?不可能的事。
就算是真的是家主,你就真的能对佣人吆五喝六了?这是佣人,又不是奴隶。该有的礼帽,还是要讲究的。这是教养问题,和本身的素质问题。
而范克勤现在为什么让童大小姐如此的迷恋,就是因为本身的魅力,其中教养和个人素质,绝对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范克勤自己也不可能去打破。再者说,他本身的教养和素质也确实高就是了。
“您的白水。”一个佣人将一杯水放在了茶几上。
“哎。”范克勤点了点头,道:“谢了,别走。我马上喝完。”说着,拿起白水一仰头,将一杯白水喝干。早上起来,喝一杯白水,这是范克勤的习惯。童大小姐其实也起来了,但是女人嘛,洗漱什么的比较细,时间也就比较长,还没出来呢。
佣人将水杯拿走之后,范克勤拿起了报纸首先看了一遍标题。嗯,在第二版看见了一个可能跟自己有关的标题:同富酒店发生凶杀,死者身中数枪,凶手消失不见。
范克勤详细看了看,整篇报道篇幅不是很大,但也不算短。在开始首先介绍了同富酒店的发生的事情。然后记者还采访了两个警察,以及酒店内的服务员。不过这年头的报道,个人的倾向性非常非常大,记者还有自己的猜测,各种推理,整的跟个悬疑小说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