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弯,过了道,往对面建筑和建筑之间形成的胡同走去。
范克勤此时心里反而有点责怪庄晓曼,按理说对方年岁确实不大,可绝对算得上是老特工了,竟然被人跟着到了酒店。这可是很不应该的。
不过此时首要的目的,是将这个风险消灭在萌芽里,别的以后再说。于是范克勤慢慢的在对方的身后跟着。
当他也拐进这个胡同的时候,范克勤转身又返了回去,利用墙壁看了几秒街面的情况,嗯!确实再也没有别的尾巴了。
确定了情况那就好办,范克勤再次返身快速的往前走了两步,吊上了那个褐色皮袄的小子。
对方的脚步明显比跟踪庄晓曼的时候要快得多,大步流星的往前走着。等出了胡同往左一转,上了另一条街上。范克勤跟了上去后,就发现这个家伙还是这样走路。
见此,范克勤登时感觉有点不对劲,因为对方竟然非常的业余。怎么说呢,专业的特工,或者是受过一点训练的人也知道一个道理,那就是在跟踪完了一个人的行踪后,千万不能突然的改变自己的行为模式。比如刚刚脱离目标后,他的速度,步态在一定时间里还要维持在刚刚跟踪时的样子。要不然反差太大,会提高自己暴露的几率。
但是这人没有,好像没什么顾忌一样。也是如此,范克勤才会如此判断他是业余的。
就是这样,一个走,一个跟,范克勤越来越确定心中的所想。因为这个褐色皮袄的家伙,没有一点专业的意识。一个劲走自己的。
要是对方也是专业人士,发现了庄晓曼可能是国府特工,会这个样子吗?如果是自己的话,第一时间一定会先找个地方,给自己信得过的人报个信。这样做就等同于上一道保险,将庄晓曼完全锁死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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