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士,情报可靠吗?”廉政专员很规矩的上前一步,伸手接过文件夹,一边翻看,一边很谨慎的讲道:“李树堂是庄世楷手下排进前五名的心腹,是警队高层,以警队内部的团结来看,很难拿到他的贪污证据。”
亨利翻看阅读着贪污文件,仔细检查文件里的信息、证据、怕是一场阴谋。
可见也是被打出心理阴影了。
何况,他对警队内部很了解,深知庄爷身边的心腹人手,对于李树堂等赫赫有名的警队高层,也是如数家珍,知道情况。
“这份情报是杨锦荣实名递交的。”麦理斯有条不紊的讲道:“杨锦荣是我们自己人,曾经在陆明华的手下做事,信得过。”
“而且李树堂和蔡元琪、卓景全那些人不同,70年代也曾经做过探长,为人不是很干净,给钱放人?对他来说小儿科罢了!要知道,他曾也是和庄世楷分庭抗礼的角色,只是甘愿跪下给庄世楷当狗。”
“呵呵,庄世楷倒也敢收敢用,胸怀真是不俗。”
“而李树堂做出这种事情完全有可能!以他作为突破口向警队开枪,既不会像动庄世楷一样引起剧烈反应,也不会像动蔡元琪等人一样明显针对,最为合适!”
麦理斯背负双手,站起身,绕出办公桌,缓缓道:“至于廉记的枪,我会指定一个临时应急条例,授权廉政公署在紧急情况下,向港督府申请之后,可以携带枪支装备行动…并且在廉政公署设立枪房、枪械则从军库调取,和警队、海关、惩戒署一样。”
“拥枪权”说大很大,说小很小。
如果一个行政部门想要配枪,一般而言,就遭遇到很大阻力,而且几乎不可能,就算最终成功也要费就很大力气,花几年时间走程序。
可如果港督批准的话,事情就很好办很多。
毕竟,当今港督还是全港最高统治者,拥有很强的权利,为纪律部门配枪不算什么。
当然,如果是要直接修改廉政公署的职权,在《廉